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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1月18日電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,人社部、財政部、國家發改委、工信部近日印發《關於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決定對在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過程中不裁員、少裁員的企業,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。
  《通知》明確,在實施兼併重組、化解產能嚴重過剩、淘汰落後產能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過程中,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、少裁員的企業,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,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、繳納社會保險費、轉崗培訓、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實施穩崗補貼政策的失業保險統籌地區,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應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,基金使用管理規範。申領補貼的企業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,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。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%,具體比例由省級人社和財政部門確定。這一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。
  《通知》指出,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的實施,在增強失業保險制度預防失業、促進就業功能方面取得了突破,對於促進就業穩定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。  (原標題:四部委:企業在優化產業結構中不裁員可獲穩崗補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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